1.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投资者申购日(T 日)进行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T+2 日中签后,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是落实网上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下同)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剩余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中签后认购资金不足的,相应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五是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2000 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 调整后网上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
答:流程如下:
(1)T 日,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2)T+1 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
(3)T+2 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查询中签结果;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4)T+3 日 15:00 前,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证券公司进行认购资金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5)T+4 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发行结果。
3. 本次修改在市值计算规则方面是否有变化?
答:与之前保持一致,无变化。
4. 投资者在新股申购过程中有何种权利和义务?中签后新股认购资金不足,如何处理?
答:新股申购环节,投资者有根据其持有市值数据在可申购额度范围内自主进行新股申购的权利。而一旦中签进入认购环节,投资者有按照中签结果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履行资金交收的义务。
投资者中签后在 T+2 日日终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将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5. T+2日哪些资金可以用于新股申购缴款?
答:对于使用沪深A股账户申购的,T+2日当日卖出证券所得可用资金、银证转账转入资金以及我司现金管家的可用份额均可用作新股申购缴款资金;对于通过沪深信用证券账户申购的,以客户信用账户可用资金为准。
6. T+2日准备缴款资金的最晚时点?
答:对于使用卖出证券所得可用资金,只要在T+2日收盘前成功卖出即可;对于通过银证转账转入的资金,应在各存管银行最晚转账时点前转入,不同银行时间有差异,详见我司网站或咨询开户营业部或客服热线;对于使用我司现金管家份额的,只需确保当日现金管家可用份额足额即可。
7. 中签后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是否可以申报放弃认购?
答:不可以。已中签的投资者不可以依据个人意愿随意放弃认购新股,必须按照中签结果履行交收义务。我司将根据中国结算要求在T+2日对中签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新股缴款资金进行冻结,并根据冻结结果进行放弃认购数据的申报。
8. 中签后部分放弃中签股份,是否纳入到放弃认购次数统计?
答:投部分放弃中签股份也属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将纳入“不允许参与新股申购”放弃认购次数的统计。
9. 关于“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如何理解?
答: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连续 12 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 12 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例如:由于投资者 A 在 2014 年 11 月 19 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证券公司在2014年11月20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2014 年 11 月 21 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 180 个自然日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直至 2015 年 月 20 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 2015 年 8 月 12 日证券公司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 12 个月内有 4 次放弃认购,从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 180 个自然日。
10. 投资者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自己放弃认购的明细数据和是否进入“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答:考虑到放弃认购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涉及投资者的信用记录,沪深交易所及中国结算暂未考虑向市场推送投资者相关信息,暂无公开渠道可以查询。下一步,随着业务开展,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将根据市场反映情况和具体需求进一步研究确定此项问题的处理方式
新股申购常见问题
1、配售权益的市值计算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2、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按何种规则合并计算市值?
答:在计算出各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后,按照T-2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原则合并计算投资者20日日均持有市值。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单日市值计算规则是否发生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仍然按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4、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否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
4、为什么我的申购额度为10000股,而系统只给我申购5000股?
答:申购额度上限除了受自己的股票市值的影响外,还会受每个发行股票的个人最高额度限制(交易所规定的统一限额标准),例如本次发行的新股中每人最高只配5000股,因此就算你个人额度是10000股,你也只能申购5000股。两个额度限制,以最低额度为原则。
5、股票在T-2天之前停牌的怎么算巿值?T-2天算巿值后的股票,T-1天可以卖出吗?
答:投资者的持股市值以T-2日日终的市值来确定,如果持有的股票在此前已经停牌了,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据计算该股票的市值。T-1日可以卖出,市值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时点,只要在T-2日日终这个时点上持有足额的非限售普通股就可以。
6、如果账户持有深市融券1万市值,融资3万市值,请问按1万市值还是按3万市值配售?
答:如果该账户规定且融资3万成功买入的是符合规定的股票,这3万市值就可以纳入市值计算。同样的,如果已成功融券卖出1万股票,这1万的市值就不能纳入市值计算。因此是按照3万市值配售。
7、客户账户已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股票还会计算可申购额度么?
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标的证券没有发生过户,即客户的股票仍然登记在客户的证券账户中,故仍然计入客户的可申购市值。
8、深圳三板的股票计入新股可申购额度的计算市值么?
答:深圳新股申购的市值计算范围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不计入可申购市值,老三板、新三板都不算市值。
9、我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0000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答: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但是,市值可以重复使用,比如说,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10、我的深圳证券账户登记在两家券商,T-2日,在一家券商该证券账户有市值,另外一家券商该证券账户没有市值,T日我可以在没有市值的那家证券公司通过该账户做新股申购么?
答:根据深交所的业务规则,投资者只要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一天持有1股符合条件的股票,那么投资者就在该家券商使用该深圳账户就可进行新股申购。所以在深圳市场T-2日当天无市值并不影响新股申购。
11、我是融资融券客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深圳信用账户持有过市值,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没有市值,T日我可以通过没有市值的深圳普通账户做新股申购么?
答:不可以。根据深交所的业务规则,投资者需要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一天持有1股符合条件的股票,那么无市值的深圳普通账户就不能进行新股申购。
12、如何判断投资者放弃认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13、客户是否可以查询到沪深黑名单客户信息?
目前沪深两市都不会报送禁止申购黑名单给证券公司,同时,中国结算公司也不支持投资者与证券公司查询黑名单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中国结算客服中心:4008-058-058
14、部分申购成功是否属于放弃?
答:新规则下任何中签但未全额缴款的行为都属于放弃认购,如果投资者中签三只股票都未能足额缴款,则视为放弃三次。
15、沪深黑名单是否合并计算?
答:沪深两市分开计算投资者违约次数,投资者在某一市场申报三次放弃,只会被一个是
16、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询到我的市值可申购数量?
答:下载安装最新电脑版交易软件,登陆后可通过【查询】--【查询配售权益】。
手机东海通交易软件,登陆后可通过【更多】--【新股申购】--【查询配售权益】。
电话委托,【95531/4008888588】--【1证券业务】--【验证账户后】—【5交易查询】--【6配号查询】--【1配售权益】。
T日您通过该菜单查询到的数量即为您T日申购新股的可申购数量。
五、新股业务相关网址
新股日历查询:
http://dhzx.longone.com.cn/info-product/static_html/stkshareipomain/stkshareipomain.htm
深交所IPO信息查询专区:
http://www.cninfo.com.cn/eipo/answers.jsp
上交所IPO业务规则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