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制定和修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

主要内容:

注:2021年建立北交所,精选层股票统一纳入北交所管理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市场分层是新三板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基本理念是通过市场化机制遴选和聚集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不同层次匹配差异化制度安排,实现对挂牌公司的分类管理,降低投资者信息收集成本。

市场分层管理发展历程

层级定位: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市场结构及路径

注:2021年建立北交所,精选层股票统一纳入北交所管理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股权分散度指标:
1、股本规模

负面清单
1、对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公开发行的禁止规定
2、与创新层负面清单管理的基本逻辑一致
3、针对精选层公司特点,提出经营稳定、独立等更高要求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完善层级进入及调整机制
创新层
调整进入条件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取消发行融资的时限要求
原规则:最近12个月内完成过发行融资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新规则: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且金额1000万元
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
(1)主要财务条件与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相同
(2)针对通过第三套财务条件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明确具体口径
完善退出情形

(1)定期退出:增加了净利润为负且营收极低等情形
(2)及时退出: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长期少于50人,股价长期低于面值等情形
03各层级的调整机制
确定了“临时+定期”的分层调整机制
(1)每年4月30日启动定期分层调整工作
(2)处发相应层级即时退出情形的,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即时层级调整工作
精选层实行“随发随进”
挂牌公司完成公开发行,且符合精选层进入条件的,在完成发行后即调整进入精选层
明确降层退出的后续安排
精选层公司触发降层情形,若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即进入创新层,不符合即进入基础层
设置降层“冷却期”:针对因触发即时调整情形被调出精选层或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如因股权分散度等情形降层,升层冷却12个月;如因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等情形降层,冷却24个月。
投资者小贴士
(1)精选层进入的四套标准均设置了市值条件,尊重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
(2)精选层、创新层进入条件均设置了规范类的负面情形,企业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被触发的,企业经营不合法,均不可以进入更高的市场层级。
(3)设置了精选层的降层风险警示,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材料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若本材料内容与实际规则有出入,以股转公司发布最新规则为准
普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权限管理现已改为按市场层级进行分级管理(2019年12月30日起已实行),适当性权限拆分为一类合格投资者、二类合格投资者。不同类别的投资者可以交易相应层级的挂牌公司股票。
一类合格投资者:创新层、基础层
二类合格投资者:创新层
权限开通条件

客户在我司的资产全部(证券类)纳入计算,有多个客户号的自动合并计算资产 要求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 关工作经历,或者有在规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其他注意事项:
(1)70岁以上客户开通权限须临柜办理权限开通业务并签署高龄风险确认书
(2)通过我司知识测评后方可开通交易权限
(3)新三板股票交易为中高风险业务,客户须充分了解业务风险,风险承受能力须与业务风险相匹配
(4)权限开通前须通过我司资金异动核查,如有资金异动情况需出示相关资产证明,若存在配资情况的,我司可拒绝为客户开通相关权限
开通途径:东海通掌厅、微掌厅、到我司任意一家营业部临柜办理
办理菜单:东海通APP:东海通-掌厅-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权限
微掌厅:东海龙点金微信公众号-金服务-微掌厅
受理时间:7×24h,如显示交易经历不满足在中登时间再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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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材料内容与实际规则有出入,以股转公司发布最新规则为准
交易规则调整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制度调整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升定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等方面对交易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
一是结合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股权分散度和流动性需求,在精选层推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5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天25次。
二是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股,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
三是收敛大宗交易价格范围,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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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层 |
创新层 |
基础层 |
竞价方式 |
连续竞价+开收盘集合竞价 |
集合竞价 |
集合竞价 |
申报方式 |
限价+市价+盘后协议 |
限价+盘后协议 |
限价+盘后协议 |
委托时间 |
9:15-11:30、13:00 -15:00 |
9:15-11:30、13:00 -15:00 |
9:15-11:30、13:00 -15:00 |
成交时间 |
同A股 |
9:30起每1小时撮合一次 |
9:30起每10分钟撮合一次 |
申报数量 |
100股-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股 |
100股-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股 |
100股-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股 |
涨跌幅
限制 |
±30%
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 |
跌幅50%,涨幅100% |
跌幅50%,涨幅100% |
撤单 |
交易时间内9:20-9:25;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 |
集中撮合前3分钟
不接受撤单 |
集中撮合前3分钟
不接受撤单 |
注:2021年成立北交所,精选层股票纳入北交所管理,交易规则不变
北交所(原精选层)特殊交易规则说明
北交所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北交所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股票竞价交易已引入做市商机制。
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引入保护限价机制(市价单)、基准价格(限价单)、盘中临时停市机制、大宗交易等规则。
01市价订单种类:(仅在有涨跌幅的连续竞价申报)

图片来源:北交所相关投教材料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三)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四)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02限价申报中的基准价格制度
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限价申报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例:现做限价买入申报,卖一档价格及买入基准价格为10元,所以买入申报价格应小于等于10.5元和10.1元的高者。
综上,10.5元及以下的买入申报为有效申报。
03市价申报引入保护限价措施
在北交所的市价申报订单中使用价格保护措施(简称“保护限价”),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高于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低于保护限价。
买入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保护限价由客户在进行每一笔市价委托时自行在交易客户端界面输入
04盘中临停机制
北交所成交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设置临时停牌机制
当股票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
停牌10分钟后(不超过14:57),先进性复牌集合竞价,然后继续当天交易,临时停牌阶段可以进行限价订单申报。

图片来源:北交所相关投教材料
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
市场层次 |
成交价格范围 |
北交所(原精选层) |
前收盘价上下30% |
基础层/创新层 |
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 |
客户端交易菜单示例:
同花顺菜单示例:


东海通手机APP交易菜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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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01完善信息披露差异化安排
精选层:信息披露要求与上市公司趋同
创新层:信息披露要求在原有基础上适度降低
基础层:信息披露突出客观描述和风险揭示
注:2020年成立北交所,精选层股票已纳入北交所管理
02优化信息披露规则
将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上升为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要求,丰富信息披露监管手段,强化一线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03衔接相关规则制度
原有关规范公司治理的条款移至《公司治理规则》中予以规定,实现“各归其位、各执其责”
落实《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
主要差异
信息披露规则修订的主要思路是完善信息披露差异化安排。以下介绍主要差异内容。
01定期报告差异化
①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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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原精选层) |
创新层 |
基础层 |
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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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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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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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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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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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精选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02审计及行业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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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原精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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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层 |
基础层 |
年度报告审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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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关键事项审计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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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行业信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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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会计师定期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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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审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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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指拟实施送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所依据的半年报或季报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审计。
临时报告差异化
01披露标准
交易事项:细化管理并单独列出,安排差异化的披露标准。

关联交易:细化关联方定义,调整关联交易披露逻辑。

图片来源:股转公司相关投教材料
02事项类型
精选层额外要求披露
①重要在研项目进展
②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的新业务
③核心技术丧失竞争优势
④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计划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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