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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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调整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制度调整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升定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投资者合理交易需求等方面对交易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

一是结合不同市场层级挂牌公司的股权分散度和流动性需求,在精选层推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15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125次。

二是将单笔申报最低数量从1000股下调至100,并取消最小交易单位要求,放开单笔申报数量须为100股整数倍的限制,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

三是收敛大宗交易价格范围,避免大宗交易价格大幅偏离盘中价格,防控异常交易风险。

 

 

 

精选层

创新层

基础层

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开收盘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

申报方式

限价+市价+盘后协议

限价+盘后协议

限价+盘后协议

委托时间

9:15-11:3013:00 -15:00

9:15-11:3013:00 -15:00

9:15-11:3013:00 -15:00

成交时间

A

9:30起每1小时撮合一次

9:30起每10分钟撮合一次

申报数量

100-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

100-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

100-100 万股

最小变动单位为1

涨跌幅

限制

±30%

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

跌幅50%,涨幅100%

跌幅50%,涨幅100%

撤单

交易时间内9:20-9:25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

集中撮合前3分钟

不接受撤单

集中撮合前3分钟

不接受撤单

注:2021年成立北交所,精选层股票纳入北交所管理,交易规则不变

 

 

 

北交所(原精选层)特殊交易规则说明

 

北交所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北交所同时提供开、收盘集合竞价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股票竞价交易已引入做市商机制。

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引入保护限价机制(市价单)、基准价格(限价单)、盘中临时停市机制、大宗交易等规则。

 

01市价订单种类:(仅在有涨跌幅的连续竞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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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交所相关投教材料

 

(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三)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四)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02限价申报中的基准价格制度

     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限价申报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为无效申报: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例:现做限价买入申报,卖一档价格及买入基准价格为10元,所以买入申报价格应小于等于10.5元和10.1元的高者。

综上,10.5元及以下的买入申报为有效申报。

 

03市价申报引入保护限价措施

在北交所的市价申报订单中使用价格保护措施(简称保护限价),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高于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低于保护限价。

买入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卖出保护限价是指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保护限价由客户在进行每一笔市价委托时自行在交易客户端界面输入

 

04盘中临停机制

北交所成交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设置临时停牌机制

当股票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30%60%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

停牌10分钟后(不超过14:57),先进性复牌集合竞价,然后继续当天交易,临时停牌阶段可以进行限价订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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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交所相关投教材料

 

 

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

市场层次

成交价格范围

北交所(原精选层)

前收盘价上下30%

基础层/创新层

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最高成交价;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

 

 

 

 

客户端交易菜单示例:

 

同花顺菜单示例:

菜单概述

 

限价买

 

东海通手机APP交易菜单示例: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材料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若本材料内容与实际规则有出入,以股转公司发布最新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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