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业务投资者资金收付渠道公示
人民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业务 | |
★ 普通 A 股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期权业务支持的三方存管银行或银衍转账银行如下 | |
普通 A 股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 |
融资融券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 |
股票期权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 |
外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业务 | |
★ B 股业务支持的银证转账银行或其他转账银行如下,详询开户分支机构 | |
银证转账 |
招商银行 |
其他转账银行 |
当地银行(中国银行)。我公司各分支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中国银行合作开展外币柜台转账业务。各分支机构外币资金银行账户信息及转账方式,详询开户分支机构。 |
安全提示 | |
★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结算资金收付时,应当通过我公司或存管银行的银证转账功能进行,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资金收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有疑问,请联系 95531 或开户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