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指定交易或证券托管在公司且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公司购回标的证券;对于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上海市场除指定情形外,于权益登记日由登记结算公司划转给客户,深圳市场则按公司与客户所签署协议的约定将相关孳息返还客户的交易行为。
一、业务办理条件
1、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
2、账户内总资产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
3、投资者信用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4、非公司股东、关联人;
5、不属于监管机构、交易所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投资者;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个人客户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构客户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受益人信息搜集表;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合伙协议复印件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投企业合同及章程;
3、加盖公章的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6、加盖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7、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创投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
9、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受益人信息搜集表
10、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业务办理流程